什么人必须交物业费呢?
在我国,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主要经济来源,对于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居民的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究竟什么人必须交物业费呢?
物业管理服务面向的是整个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内的所有业主,所有拥有住宅或商业用房的业主,无论其房屋是否自住或出租,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这是基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普遍性和公平性原则。
以下几类人必须交物业费:
业主本人:拥有住宅或商业用房的业主,无论房屋自住还是出租,都必须缴纳物业费。
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承担缴纳物业费的责任,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由承租人缴纳;若合同未约定,则由业主承担。
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拥有的份额,共同承担缴纳物业费的责任。
产权转移中的房屋:在房屋产权转移过程中,原业主应缴纳至产权转移完成当月的物业费,新业主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开始缴纳物业费。
临时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使用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
业主因故无法入住,且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可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
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可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
物业费是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居民居住环境的重要经济来源,所有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个人或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