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收物业费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费的收取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障业++益的重要手段,物业费的收取并非无边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物业管理单位是不可以收取物业费的,以下是几种不可以收物业费的情况: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物业费前,必须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若未签订合同,物业管理单位无权收取物业费,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物业服务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欺诈、胁迫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单位无权收取物业费。
物业服务不到位
物业管理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服务质量不达标;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未提供或服务质量不达标
若物业管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单位退还已收取的物业费。
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物业费前,必须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若未公示,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物业费过程中,若++++,如强行收费、欺诈等,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单位在以下情况下不可以收取物业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物业服务不到位、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未提供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物业管理单位++++等,业主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拒绝支付不合理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