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难
业委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对维护业++益、监督物业公司有着重要作用,在现实中,物业公司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阻挠业委会的成立,如散布谣言、威胁恐吓业主等,使得业委会的成立变得异常艰难。
业主++难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该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但有些物业公司却不尽职尽责,甚至侵犯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小区用途等,当业主遇到这些问题时,往往会面临++难的困境。
监管乏力
我国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主要由房管局负责,但由于房管局的人手有限,往往难以对物业公司进行全面的监管,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也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导致一些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却难以被问责。
法律++成本高
当物业公司侵犯业++益时,业主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法律++成本高、周期长,让很多业主望而却步,一些物业公司还会利用法律漏洞,拖延诉讼时间,增加业主的++成本。
缺乏行业自律
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应该注重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目前我国的物业公司普遍缺乏行业自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降低服务标准,甚至与业主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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