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房屋外墙墙面空鼓是一个让许多业主头疼的问题,它不仅影响房屋的美观,还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当外墙墙面出现空鼓时,物业到底需不需要负责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且争议不断的话题。
🎯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外墙墙面空鼓,就是外墙墙面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出现了分离,形成了空洞或缝隙,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施工质量不佳、材料选用不当、长期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物业对于外墙墙面空鼓的责任界定并不是非常清晰明确,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建筑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是由开发商负责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果外墙墙面空鼓发生在保修期内,那么开发商无疑是第一责任人,他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在实际情况中,开发商可能会将责任推给物业,或者拖延维修时间,这就给业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当保修期过后,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外墙墙面的维护和保养,那么物业就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对空鼓问题进行处理,合同中写明物业需定期对房屋外立面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那么物业就不能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推脱责任🤔。
📋但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物业是否就完全没有责任呢?也不尽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外墙墙面空鼓不一定直接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但如果物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空鼓问题却未及时告知业主或采取相应措施,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造成了业主的损失,那么物业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从常理和物业管理的职责范围来看,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外墙墙面作为房屋的公共部分,物业有责任确保其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如果外墙墙面空鼓可能会对小区居民的安全造成威胁,如脱落伤人等,物业应该积极协调处理,而不是坐视不管🙅♂️。
🤝当遇到外墙墙面空鼓问题时,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业主可以查看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保修期内,及时联系开发商要求维修,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果保修期已过且物业有责任,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沟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提++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外墙墙面空鼓问题的责任界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广大业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家园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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